
4月16日至20日,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兼领事保护中心主任陈雄风赴印度尼西亚进行领事磋商期间,就当地移民部门官员向中国公民索要“小费”问题多次做印尼方工作,敦促印尼方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小费”现象再次发生。同时,外交部还会同多个部门,提醒中国公民不得在出入外国口岸时通过支付“小费”的方式获得便利,尤其是各旅行社领队,不得误导、诱导游客主动向外方执法人员塞“小费”。驻外使领馆还不定期走访有关口岸,发现中方企业或旅行社相关违规人员,及时报请国内主管部门查处。
新个税法在维持7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拉长3%、10%、20%三档较低税率对应的级距,同步缩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维持不变。对此,厦门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率表优化后,绝大多数纳税人实现全面减税,其中,中低收入群体减税幅度较大,高收入群体减税幅度相对较小,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看住房,今年要持续深化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扩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范围。看就业,今年要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扩面提质。城市政府要向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但未落户的农村贫困人口,优先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公共服务,并加大与农村贫困人口较多地区的劳务对接力度。
主持人:那么对于整个行业来说,我也想听一听两位老师对于怎么去打击网络炒汇或者是规范发展外汇交易市场,从自身来讲有什么样的建议?陶坤玉:有以下这几个方面,第一,我们要加强监管,但是另外一方面其实我们应该加强监管的合作,比如说在国际上,我们可以进行一些外汇交易的监管合作,等来加强我们的管理。第二,对于合规意识比较薄弱的支付平台,实际上应该从新的视角去看他们,因为这个现象是这几年兴起的,以前我们看到支付平台真的就是为了便捷,对吧?便捷了你的支付,但后面在外汇交易当中,这一部分合规意识比较差的支付平台变成了非法网络炒汇的帮凶,我们应该更加仔细的审查它。第三个方面我觉得非常重要的就是投资者的教育,建立多种普及金融知识的渠道去教我们的投资者——金融学里最黄金的定律,那就是高收益高风险。
李礼辉谈论了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认为必须坚持两个基本点。第一是可靠性、安全性和稳定性的标准。第二是满足规模化、高频次的要求。因为金融交易是多方参与的、频度很高的交易。在2016年以前,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并没有取得根本性突破。但是到了2017年,这种情况发生很大变化,第一,建立了多维度直接交互的架构,它在多参与方、高复杂性的金融交易的场景中,能够实现众多的交易方之间零距离、零时差的交易。第二,建立了可信数据的登记与证实平台。比如中钞络谱登记开放平台,可以为合作方提供数据的可信证明,提供可查询可验证的登记服务。
其次,区块链尽量不要用于金融方面。传统金融的支付系统,基本上能满足支付的需要,区块链技术用在支付上,效率反而低,至于反洗钱,也不需要区块链,因为支付系统,微信,银行卡发都能满足反洗钱要求。对于数字货币,盛松成认为要一分为二,私人数字货币和央行数字货币。私人数字货币不可能有前途。至于央行数字货币,盛松成认为社会上流通中现金非常少,只有8万亿,而广义货币有170万亿。所以如果认为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节约印刷成本构不成理由,用于金融机构之间效率也未必高。所以央行数字货币推广到全社会,并不容易。